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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蝸藤,美國維珍尼亞大學哲學博士,現於美國學術機構從事研究工作。近年專研東海及南海歷史、國際海洋法及東亞國際関係。他提出從中立全面的視角,持公正平衡的態度,在法理和歷史的框架之下研究和分析東海及南海問題,為解決東海及南海爭議提供了新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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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清朝以前的釣魚臺 何人最早記錄釣魚臺? 明朝琉球冊封使的相關記錄 臺灣在明代不是中國的領土 鄭舜功和《日本一鑒》 明代海防中的釣魚臺 中國明代是否治理過釣魚臺? 小結 第二章 清朝時期的釣魚臺(一八九五年之前) 清朝的琉球出使記錄 清代臺灣地理方志中的相關記載 中國的地圖資料 外國相關的地圖資料和航海書籍 釣魚臺是否為臺灣附屬島嶼? 慈禧太后賜島于盛宣懷的騙局 中國官方材料認為釣魚臺屬於日本 小結 第三章 琉球與日本對釣魚臺認識、勘查與佔領(一八九五年之前) 十九世紀前琉球人對釣魚臺之認識 日本人對釣魚臺的認識 十九世紀時的琉球與釣魚臺 英國船隻沙瑪朗號對釣魚臺的測量 日本吞併琉球國與琉球的法定地位 日本對釣魚臺的勘查 中國的反應 一八八五年之後的日本登島記錄 日本兼併釣魚臺 日本以釣魚臺附近為集合地進軍臺灣嗎? 日本是通過《馬關條約》佔領釣魚臺的嗎? 日本竊占了釣魚臺嗎? 先竊占後割讓的理論成立嗎? 小結 第四章 釣魚臺的第一次日治時期(一八九五—一九四五) 古賀家族在釣魚臺的開發 釣魚臺成為沖繩、臺灣和鹿兒島漁民的漁場 釣魚臺日治期間屬於沖繩而不是臺灣 中國在一八九五—一九四五年之間關於臺灣、琉球和釣魚臺的記載 尖閣列島的命名與赤尾嶼的法律地位問題 二戰中的釣魚臺 小結 第五章 釣魚臺的美治時期(一九四五—一九七一) 戰後琉球群島的法定地位 從條約文本角度看釣魚臺的地位 從立法原意角度看釣魚臺的地位 美國管治範圍包括釣魚臺 琉球政府對釣魚臺的管治 日本對釣魚臺的態度 中國政府錯失六次取得釣魚臺的機會 民國政府對釣魚臺的態度 共和國政府對釣魚臺的態度 中國在戰後二十五年間不把釣魚臺視為中國的一部分 對中國承認釣魚臺狀態的解釋 小結 第六章 釣魚臺移交日本前後與第二次日治時期(一九六九年以後) 釣魚臺附近石油的發現 美日關於歸還琉球群島的協議 釣魚臺問題產生之始 中國大陸加入爭奪釣魚臺 美國對中國大陸的讓步 中日臺三方的反應 中國對領土資料的全面修改 中日建交和中國對釣魚臺問題的回避 《中日和平友好條約》與擱置爭議政策的提出 日本在一九七二年之後對釣魚臺的實控和管理 小結 第七章 釣魚臺問題的國際法分析 中國大陸、臺灣和日本的主要觀點 領土主權適用的國際法框架 經典案例 帕爾馬斯島仲裁案 帕爾馬斯島案所確定的幾個原則 釣魚臺在一八九五年之前是不是中國的領土 日本佔領釣魚臺的性質 戰後釣魚臺的歸屬 結論 第八章 釣魚臺危機的起源、分析與展望 從保釣運動到釣魚臺危機 釣魚臺國有化事件 釣魚臺危機 臺日漁業協定的簽訂 美國在釣魚臺問題上的關係和態度 釣魚臺的價值與東海大陸架劃界 中日釣魚臺之爭激化的原因 應當和平地解決釣魚臺問題 提交國際法庭是最佳的選擇 小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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