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與感性的溝通運用
作  者╱
陳宏毅
出版社別╱
五南
出版日期╱
2025/09/25   (1版 1刷)
  
目前無庫存
email:
I  S  B  N ╱
978-626-423-816-8
書  號╱
1FB6
頁  數╱
328
開  數╱
20K
定  價╱
450
教學資源╱
投影片((外加))



☉系統化分析事物,帶領讀者解構衝突、重組情境、建構平衡。
☉理論與實務兼具,著重「敘事能力」的養成,並探討詐欺案件的關鍵理解與預防、組織內部溝通的要訣。
☉適合大專院校通識課程,學習探求事物真相的科學精神與人文修養的陶塑,以理性溝通為基礎,以感性訴求,來打動人心,有效溝通,建構公民素養。

溝通是人類「社會化」過程中必須面對的重要生命歷程
藉由觀察、洞悉與探索,去發現群己關係的變化,以拓展人際的創發力

  人際衝突,有人與人之間的衝突(親友、同事、客戶、師生、醫病)、人與組織之間的衝突(薪資問題、價值觀)、組織與組織之間的衝突(公司的競爭、併購、合作),這些衝突有倫理親情、家庭倫理、企業倫理、組織管理、社會價值等衝突的湧現。衝突是社會人際互動的必然過程,而溝通自有其必要性。
  本書提供讀者一套有系統的溝通思維體系,讓自己不再受限於固有思維,得在各種工作場域或是自我修為上運用,透過解構與建構的方法,探求「關鍵衝突」與「關鍵理解」的能量轉換,在理性與感性的相互交融下,創發出人際關係的和諧與自在。

陳宏毅

現職: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兼任教授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兼任教授

學歷:
天主教輔仁大學法學博士
中國文化大學法學碩士、學士

經歷:
臺灣警察專科學校通識教育中心教授兼主任
刑事警察科專任講師、專任副教授
中國文化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兼任副教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教育經營與管理學系兼任副教授
高普特考命題委員、閱卷委員
臺灣汽車客運公司法務研究員

Email:
bq4681@gmail.com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的動機
第二節 研究的目的
第三節 研究的方法

第二章   溝通與權力及權利社會化的關係
第一節 溝通與群己關係
第二節 溝通與社會組織的活動關係
第三節 溝通與社會組織結構之變遷
第四節 溝通與權利社會化的關係
第五節 權利與社會組織的權力關係
第六節 權利與權力的本質
第七節 權利與社會的其他概念
第八節 權利的本質
第九節 權利的侵害
第十節 權利與權力的衡平關係

第三章   敘事能力與溝通的關係
第一節 敘事能力是理性溝通的基礎
第二節 敘事能力之溝通模組的關係
第三節 敘事與溝通的關係
第四節 敘事能力與溝通的學習歷程
第五節 事理的說明
第六節 溝通與事實記錄的重要性
第七節 事理的詮釋
第八節 事理與溝通的關係
第九節 敘事能力的事物認知
第十節 各種溝通活動如何準備—以敘事能力做基礎的溝通

第四章   敘事能力與溝通的理論基礎
第一節 敘事能力與溝通的基本概念
第二節 敘事能力的基本結構
第三節 敘事能力結構的變化

第五章   敘事能力與溝通的實際操作
第一節 溝通實務的操練與技巧
第二節 實際操作「溝通模組」的類型分類
第三節 自我演練與操作

第六章   詐欺案件的關鍵理解
第一節 臺灣社會詐欺話術的演變
第二節 敘事能力與真相的認知
第三節 敘事能力與「詐欺案件」的關鍵理解
第四節 感性與理性的溝通運用,來抗拒社會詐欺案件的肆虐
第五節 詐欺者深諳「敘事能力」的理性力量
第六節 結論

第七章   組織內部溝通的重要性
第一節 研究目的與方法
第二節 組織領導與溝通的關係
第三節 組織內部溝通的面向
第四節 組織內部溝通的突破與教育訓練的創新
第五節 結論

參考文獻

超圖解數位行銷
資通安全法合規
研究與管理實務
指引
突破思維框架:
新加坡樟宜機場
的服務創新
企業永續策略與
管理:ESG經
營實務
70個生活法律
風險指南:含家
庭、校園、企業
經營、網路科技
及AI案例
超圖解工業4.
0時代產業管理
秘訣:TP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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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溝通與權力及權利社會化的關係

第一節 溝通與群己關係
一、溝通,是人或組織為求生存的基本能力
  溝通,最簡單的定義,是指:個人或是組織的一方,經由語言或非語言的管道,運用語言、文字、訊號或是肢體動作等媒介,將一件事或物利用態度、觀念、感情等訊息,傳達給對方相互交換訊息的過程。較複雜的定義,是指:人際關係的和諧與創發;最複雜的定義,是指:人類尋求精神文明的共存、共生的智慧。
  溝通的對象,一般而言,大致包括:1. 人與人關係;2. 人與組織;3. 組織與組織。其作用,大致包括:1. 人與人關係的信賴;2. 人與組織的歸屬與認同;3. 組織與組織之間的合作與創發。
  不過,人類進步是在創造價值,溝通究其本質,就是在創造人與人之間的價值,而不是在權力的分配或享有。要創造價值就必須尊重每一個個體存在的價值,溝通就是在群體中有機會創造價值,這個機會是任何組織在社會規範下應該要給予個體的公平對待。然而,個體也不要認為應該獲得尊重而放任,破壞了社會公平的規範價值。
  換言之,社會各規範(包括法律制度、組織倫理規範、社群倫理規約)要開發出符合社會公平正義的機制,讓組織與個人有機會創新與發展。當社會各種公平的機制越多,社會各種競爭的衝突面就會減少,合作創新面的機率就增加。當然,實際上,現實的社會環境不是我們想像的如此這般,所以,社會規範有能力反省各種公平機制且越有彈性(社會科學融合人文素養),個人創造價值的機會就越多,個人願意盡可能地替組織的所有與他有關的利害關係人,創造出最大的價值。
  溝通, 以社會學的觀點而言, 是指:人類經過「社會化」(socialization)的一種學習歷程。其目的在於人格的自我實現,以創造自我內心所渴望的需求(needs)。另外,所謂的「社會化」,是指個人在社會活動中扮演不同的角色,嘗試尋求社會認同與歸屬的心理歷程,以滿足其內心渴望的需求。溝通是將人們的渴望轉換成社會可期待的規範價值,每個人的權利義務呈現出對等公平的和諧狀態。
  溝通,以社會經濟學的觀點而言,是指:個人或組織為了生存,在利益交換或是利益分配的過程中,產生衝突,而嘗試做出利己的判斷與選擇,同時也為自己建立良好人際關係的基礎,以擁有真正生活上的富足與幸福感。
  溝通對象的不同,所生之目的性也會不同。例如:人與人的溝通,在於個人人格的實現;人與組織的溝通,在於獲致彼此的認同與歸屬感;組織與組織的溝通,在於彼此合作與競爭關係的雙贏。
  以社會學的觀點而言,在溝通過程中,衝突是必然的。不過,衝突也帶來人的一些省思。其中包括:個人或組織對於彼此權力與權利(指生存利益)的覺知,個人對於群體間集體意識矛盾的覺察,個人對於主體意識的覺知,與社會秩序對立的覺察。
  申言之,個人或組織在社會環境與條件下,為求生存,而具有覺知、覺察的意識能力,導源於人類原始天性中所應具備的基本防禦能力。不過,這種意識能力隨著生活的際遇不同,逐步調整自己生命的體悟而不斷地成長。
  溝通,是人類為求得各種生活利益,所從事利益交換或是利益分配時,必然具備覺知與覺察的意識能力。這是人類在社會化學習過程中,不斷地演化與探尋其生命或組織發展的出口,與肯定自我與群體,或群體與群體的合群關係,為此,始終存在著反思其在社會溝通的意義與價值。
  藉此以觀,個人或組織為了生存利益,從事利益交換或分配時,會做出各種利己的選擇與判斷,以滿足其生活的富足與幸福感,基本上是沒有對與錯或是與非可言,這種原始的驅動力,需透過溝通教育來體現出生命的價值,否則,那只是人類的原始本能的衝動,終究無法提升自我更高的生命價值。
  真正的問題在於,人格實現與社會連帶的關係。個人或組織的生命歷程中,經歷過各種的覺知、覺察後,所做的判斷與選擇,而且若再度經過覺知或覺察後,發現還有調整自我的空間時,這就意味著自身的選擇與判斷,是否願意負責或付出更多責任的態度。這種態度的主動自發性,導因於「社會連帶」所產生的責任,而此責任(這責任包括道德義務與倫理規範)是因為符合社會規範的期待所生成的價值。
  因此,選擇與判斷或調整,是否真正意味著個人或組織之所以在社會上有如此的作為,不外乎渴望深化自己生存與發展的可能性的探求。如此的發想,在溝通衝突過程中,是否益發省思我們對於人類溝通的各種問題,同時,有興趣探求對於溝通在人類社會意義與價值的探討。
  提問一:個人或組織其生存的意義,是否是完全依據各種生活利益的需求,而被創造出來的。因而各種利益主導其生存的意義,還是為了追求更有意義的生存環境或條件,才有各種生活利益的需求。這是溝通到某種階段時,會遇到的兩難。
  提問二:若是個人或組織出於自由意志的判斷與選擇,卻不願意為其負任何責任的話,是否意味著自我主體意識的否定,任其放逐與腐敗;或者是意味著不願與社會同流的超然,對自我主體意識否定的否定的生命歷程。這是在溝通的反思過程中必然會面對的疑惑。
  提問三:這樣社會化的人格特質與自我人格實現之間的震撼,是否會觸動我們另類的反思,反思如何去詮釋自我存在的意義,是否需要時間去調整自我生命的刻度,或者是仍需堅持自我的原則與態度,這將是在溝通中如何詮釋其意義,才能在溝通說明上的原則與態度明確化,以深化溝通的意義與價值。
  提問四:若生存利益的需求,是被人創造出來的,任何個人或團體都無法取代任何人或組織自我人格實現的創發力,這是對「人性尊嚴」學習的開始。試想,即便是某人所做的事情當下有兩極化的評價時,我們沒有必要去論斷其是非,而應該把這些是非記錄下來,留給歷史去評價,這也是透過教育來學習人類在溝通中,應給予人最起碼的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