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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蕭富庭 現職: 拓威法律事務所律師 多層次傳銷保護基金會調處委員 全國商業總會顧問 中小企業榮譽律師 工商時報名家評論 全國律師月刊編輯委員 大同大學事業經營學系兼任講師(商事法)
學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博士班財經法組 國立中央大學產業經濟研究所管理碩士 國立高雄大學法學士
經歷: 國立臺北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商事法、民法) 公司法全盤修正修法委員會第四組成員 律師法學期刊編輯委員 中華經濟研究院計畫顧問 台灣經濟研究院計畫顧問 商業發展研究院法制專業諮詢小組顧問 真理大學財務金融學系兼任講師(證券法規、商事法) 真理大學法律學系兼任講師 (民法、土地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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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繪者簡介
插圖者簡介 P律師 興趣廣泛的法律人,是執業律師、大學講師、法人顧問、法學博士攻讀中。原本夢想當漫畫家,卻讀了法律做了律師,便將做律師的所見所聞畫成一篇篇的漫畫。 Facebook粉絲專頁「P律師:漫畫法律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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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1 遺產繼承 Q1 應辦理遺產稅申報的遺產 Q2 遺產繼承人與順序 Q3 拋棄繼承後的遺產稅申報人 Q4 第一順序繼承人拋棄繼承的遺產稅 Q5 無人承認繼承的遺產之遺產稅 Q6 沒有分到遺產的遺產稅
PART 2 遺產總額 Q7 死亡前二年內贈與財產 Q8 被繼承人生前為他人投保的保單 Q9 被繼承人生前賣土地,應收取而未收取的土地價款 Q10 被繼承人生前買土地,死亡時還沒有移轉登記 Q11 繼承人對被繼承人的債權之混同效果 Q12 借名登記的財產 Q13 罹於時效的債權 Q14 債務人破產的債權 Q15 被繼承人與所投資公司間之股東往來債權 Q16 犯罪被害人遺屬領取的補償金的性質 Q17 因死亡而退職的退(離)職金 Q18 勞工退休金 Q19 再轉繼承財產與遺產總額 Q20 無償供公眾通行道路土地 Q21 死前的提領 Q22 捐贈公益慈善財團法人的財產 Q23 被繼承人死亡時給付保險金 Q24 投資型保險的給付 Q25 死亡人壽保險金被課遺產稅
PART 3 遺產價值 Q26 股票的價值 Q27 無法使用房屋的價值 Q28 遺產土地被違章建築占用的價值 Q29 地上權的價值 Q30 公同共有土地價值
PART 4 免稅額與扣除額 Q31 執行任務死亡的免稅額(一):軍警公教人員 Q32 執行任務死亡的免稅額(二):義消 Q33 執行任務死亡的免稅額(三):村、里長 Q34 拋棄繼承的扣除額 Q35 重度身心障礙者的扣除額 Q36 被繼承人死亡前六年至九年內繼承財產的扣除額 Q37 債務的證明 Q38 連帶保證債務 Q39 生存配偶的剩餘財產差額分配請求權 Q40 剩餘財產差額交付財產 Q41 剩餘財產差額交付財產的延期 Q42 農業用地 Q43 農業用地的認定 Q44 共有農地的農用證明 Q45 共有農地如何申請農用證明 Q46 共有農地申請農用證明而共有人拒絕配合 Q47 水利用地 Q48 公共設施保留地 Q49 喪葬費 Q50 執行遺囑及管理財產差額的直接必要費用
PART 5 申報與繳納 Q51 遺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Q52 遺產稅申報期限 Q53 過期申報或是漏報遺產稅的處罰 Q54 核准延期的特殊原因 Q55 遺產價值低於免稅額的申報 Q56 依遺產稅申報稅額試算申報 Q57 多位繼承人的申報 Q58 遺產稅納稅通知書 Q59 遺產稅應納稅額計算錯誤的申訴與退稅 Q60 分期繳納 Q61 實物抵繳(一):實物抵繳原則 Q62 實物抵繳(二):以遺產的不動產抵繳 Q63 實物抵繳(三):以遺產的股票抵繳 Q64 遺產稅繳清證明書 Q65 過期繳納或拒絕繳納遺產稅的處罰
PART 6 其他常見實務問題 Q66 拋棄繼承後被選為遺產管理人的救濟 Q67 拋棄繼承後的拋棄繼承 Q68 被繼承人生前的稅捐 Q69 遺贈是繳遺產稅或贈與稅 Q70 多位繼承人之遺產稅(一):分擔、拒繳 Q71 多位繼承人之遺產稅(二):墊繳 Q72 分割遺產的贈與稅 Q73 遺產稅沒有繳清的繼承登記 Q74 遺產稅繳清後,部分繼承人不配合之登記 Q75 未保存登記的房屋之估價與繳清遺產稅後程序 Q76 債權人代位分割遺產與申報 Q77 遺產破產
PART 7 附錄 01 遺產及贈與稅法 02 遺產及贈與稅法施行細則 03 稅捐稽徵法 04 捐贈教育文化公益慈善宗教團體祭祀公業財團法人財產不計入遺產總額或贈與總額適用標準 05 抵繳遺產稅或贈與稅實物管理要點 06 未繼承登記不動產辦理強制執行聯繫辦法 07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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