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現行考銓制度
作  者╱
梅林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圖解系列
出版日期╱
2024/07/01   (3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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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93-331-6
書  號╱
1PN8
頁  數╱
272
開  數╱
20K
定  價╱
400 (特價 320)



◎能夠輕易理解考銓制度的相關理論
◎用簡潔的說明方式能快速的記憶重點
◎以圖表方式來加深記憶

本書綜整國家考試重要考點及人事業務實際辦理項目集結而成,兼顧理論及實用性,除將不易理解的人事法規以淺白文字說明,更佐以歷史脈絡及實務運作圖表圖說,以一頁文、一頁圖的方式呈現,無論就準備人事行政類科考生、現職人事人員,甚或是現職公務人員,都能對我國文官制度及自身權益建立一個系統性的完整輪廓,是本一目瞭然且便於查找的實用參考書籍。

梅林
人事行政類科高普雙榜
現職人事人員

第 1 章 人事機構與組織
UNIT 1-1 人事行政與功績制度 
UNIT 1-2 人事機構設置類型 
UNIT 1-3 我國人事職權變遷 
UNIT 1-4 考試院
UNIT 1-5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UNIT 1-6 人事管理機構
UNIT 1-7 組織法規與員額管理
UNIT 1-8 中央政府組織改造
第 2 章 人事體制
UNIT 2-1 人事分類體制
UNIT 2-2 我國體制類型及沿革
UNIT 2-3 新人事制度
UNIT 2-4 職務管理— 歸系與列等
UNIT 2-5 職務管理— 職組與職系
UNIT 2-6 其他各類人事制度
UNIT 2-7 文官定義
UNIT 2-8 政務官與事務官
第 3 章 考選制度
UNIT 3-1 國家考試種類
UNIT 3-2 公務人員考試沿革
UNIT 3-3 考試原則
UNIT 3-4 應考資格
UNIT 3-5 考試程序
UNIT 3-6 考試方式與成績計算
UNIT 3-7 正額錄取與增額錄取
UNIT 3-8 考試錄取訓練
UNIT 3-9 訓練期間權益
UNIT 3-10 特考特用與限制轉調
UNIT 3-11 其他目的性考試(歷史名詞)
第 4 章 任用制度
UNIT 4-1 任用原則
UNIT 4-2 任用資格
UNIT 4-3 任用前查核
UNIT 4-4 考任合一之任用程序
UNIT 4-5 試用
UNIT 4-6 調任
UNIT 4-7 職務代理
UNIT 4-8 權理
UNIT 4-9 留職停薪
UNIT 4-10 迴避任用及首長任用限制(起身放砲禁止條款)
UNIT 4-11 機要人員
UNIT 4-12 特殊任用規定(一):聘用、派用、聘任、約僱、雇員
UNIT 4-13 特殊任用規定(二):特種任用法律
UNIT 4-14 轉任
UNIT 4-15 非典型人力運用(包括契約用人)
UNIT 4-16 退伍軍人任用優待
第 5 章 陞遷制度
UNIT 5-1 陞遷法制概說
UNIT 5-2 陞遷原則
UNIT 5-3 內陞及外補制度
UNIT 5-4 內陞辦理程序
UNIT 5-5 甄審委員會
UNIT 5-6 免經甄審(選)、優先陞任、不得陞任
UNIT 5-7 職務遷調(含職期輪調)
UNIT 5-8 官等、職等晉升
UNIT 5-9 升官等考試
UNIT 5-10 升官等訓練
第 6 章 俸給制度
UNIT 6-1 俸給原則
UNIT 6-2 俸給相關名詞
UNIT 6-3 敘俸基本規定
UNIT 6-4 敘俸— 起敘、換敘、提敘、比敘
UNIT 6-5 敘俸— 調任、權理、再任、機要
UNIT 6-6 加給制度及內涵
UNIT 6-7 獎金制度
UNIT 6-8 其他福利與生活津貼
第 7 章 考績制度
UNIT 7-1 考績法改革研議
UNIT 7-2 考績原則與功能
UNIT 7-3 適用對象及辦理條件
UNIT 7-4 考績與考核種類
UNIT 7-5 年終(另予)考績的應用
UNIT 7-6 平時考核與專案考績的應用
UNIT 7-7 考績委員會
UNIT 7-8 考績(核)辦理程序
UNIT 7-9 考績結果執行
UNIT 7-10 考績正當程序及救濟
第 8 章 獎懲制度
UNIT 8-1 獎勵制度
UNIT 8-2 懲戒法近年修正重點
UNIT 8-3 懲戒法適用對象
UNIT 8-4 懲戒處分的情事與種類
UNIT 8-5 停職與復職
UNIT 8-6 懲戒法院
UNIT 8-7 懲戒程序
UNIT 8-8 懲戒案件審理程序
UNIT 8-9 懲戒、懲處與刑懲關係
第 9 章 培育保障
UNIT 9-1 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
UNIT 9-2 訓練體系與分工
UNIT 9-3 進修制度
UNIT 9-4 保障法及適用對象
UNIT 9-5 保障類型
UNIT 9-6 救濟程序— 復審
UNIT 9-7 救濟程序— 申訴、再申訴;調處;再審議
UNIT 9-8 公務人員協會
第10 章 服務制度
UNIT 10-1 公務員服務法
UNIT 10-2 服從義務 
UNIT 10-3 不當行為禁止義務
UNIT 10-4 兼營、兼職與兼課
UNIT 10-5 旋轉門條款
UNIT 10-6 辦公制度與請假規則
UNIT 10-7 行政中立
UNIT 10-8 公務倫理
UNIT 10-9 公務員的責任
第11 章 退撫保險
UNIT 11-1 退休制度收支學理
UNIT 11-2 我國退休制度沿革(含年金改革)
UNIT 11-3 退休種類與條件
UNIT 11-4 退休金給付條件與計算(一)
UNIT 11-5 退休金給付條件與計算(二)
UNIT 11-6 退撫基金
UNIT 11-7 退撫限制與保障
UNIT 11-8 撫慰與撫卹
UNIT 11-9 資遣、政務人員退撫制度
UNIT 11-10 公教保險制度
UNIT 11-11 公教保險給付
UNIT 11-12 優惠存款(18 趴)

行政學析論
毛澤東 (限中
國大陸以外地區
銷售)
圖解行政學
客家選舉政治:
影響客家族群投
票抉擇因素的分

馬克思與時代批

政策研究的方法





UNIT 1-1人事行政與功績制度
(一)人事行政的意涵
人事行政一詞多用於政府用人治事的文官制度,也有人事管理、人力資本管理等其他類似名詞,概念上大致相同。由於人是獨一無二的個體,複雜度遠高於事務或財產管理,所以人事行政也是一切行政管理的基礎。
並非所有的政府組織都一定有人事制度:若規模小,成員不多,問題能權宜處理,就不見得有典章制度;一旦規模逐漸擴大,產生各種複雜的適用情形,就必然有制度化的需求,方能統一有效管理。美國人事行政學者史塔爾(O. Glenn Stahl)就認為,古埃及、羅馬帝國均有其文官制度,而性質上為城邦國家的雅典則沒有文官制度,原因也就在此。
(二)功績制度演進
古代多為君主政治,政府用人治事沒有客觀標準,全憑統治者一己好惡,關係的重要性遠大於能力,此時期多以「贍徇制」、「恩賜制」(Favoritism)稱之。
之後政黨政治興起,人民用選票決定統理治理者的資格,政府職位成了勝者全拿的戰利品分給同黨之人,帶有酬庸性質。然而會選舉的人不見得能做事,且文官任免不看能否勝任,而看所屬政黨勝敗,用人不當,貪污舞弊,造成社會紊亂與政治動盪,此時期多以「分贓制」(Spoils System)稱之。
鑒於以往制度的流弊,美國在1883年通過彭德爾頓法(Pendleton Act),實施「功績制」(Merit System),透過公開考試的方式來選拔才能識士,文官任免以能力為考量,讓專才專業且具有實學的人擔任政府職位,而非考量其政黨、血統、關係或階級,並透過考試及考核方式選拔適格人員擔任適當職位,以工作崗位上的功績表現做為獎優汰劣的基礎,進而使政府職位專業化、永業化。因此,功績制具有「考試用人」、「專才專業」、「職位保障」及「行政中立」等特色。
(三)我國功績制度實施情形
我國現行人事制度是以功績制為基礎,主要規範於公務人員考試法、任用法、俸給法及考績法等四部人事法令中。實施情形說明如下:
1.考試取才:考試以公開競爭方式行之,除依年度任用需求決定正額錄取人員,並有彈性增額錄取規定。各種考試並有分類、分科的應考資格條件。
2.依法任用:文官任用應本於專才專業、適才適所,人與事需能適切配合。獲任用人員應具有依法考試及格、銓敘或升等合格資格,依官等及職等任用。
3.同工同酬:各項法定職務就其工作職責及所需資格,依職等標準列入職務列等表。任各官等職務人員除有起敘規定,並依所任職務之列等支領俸給。
4.獎優汰劣:本綜覈名實、信賞必罰的意旨,對文官表現做準確客觀的考核,年終考績並以平時考核為依據,有重大功過時則辦理專案考績,均定有獎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