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解學習評量
作  者╱
周新富
出版社別╱
五南
書  系╱
圖解系列
出版日期╱
2024/06/01   (1版 1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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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978-626-393-256-2
書  號╱
1I83
頁  數╱
256
開  數╱
20K
定  價╱
380 (特價 300)



圖解讓學習評量更簡單
●一讀就懂的學習評量入門知識
●文字敘述淺顯易懂、提綱挈領
●圖表形式快速理解、加強記憶

教學評量的名稱改為學習評量,師培生的必修課程也由「教育測驗與評量」修訂為「學習評量」,聚焦在教室內與學生學習有關的評量,以便與輔導方面的心理測驗有所區隔。本書依據歷年教師資格考試常考的主題來編寫,內容包括測驗評量的理論與實務二部分,理論部分著重在與評量相關的統計概念及測驗編製的原理,實務部分包括命題原則、試題分析、成績評定,以及常見的評量策略,例如實作評量、檔案評量、動態評量,以及素養導向的評量等。

周新富

學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博士

現職
國立高雄師範大學教育系、師培中心兼任副教授

第 1 章 學習評量緒論
第 2 章 評量的基本原理
第 3 章 標準化成就測驗
第 4 章 教師自編成就測驗
第 5 章 多元評量
第 6 章 實作評量
第 7 章 素養導向評量
第 8 章 檔案評量
第 9 章 動態評量
第 10 章 情意評量
第 11 章 評量的法規
第 12 章 評量結果的報告
第 13 章 評量的展望

教師資格考試:
專業科目建構反
應素養導向試題
作答祕笈
幼兒視覺藝術與
創造發展:理論
與實務
資賦優異教育概

當代臺灣教育政
策議題分析
數學學習心理學
研究與應用
職業教育與訓練




第 1 章 學習評量緒論
Unit 1-7 學習評量的新趨勢

在台灣考試領導教學,似乎是難以改變的樣態。與其責難考試領導教學,不如積極改變考試的體質,讓它對教學產生良性的影響(江文慈,2004)。考試太過頻繁所產生的後遺症是部分學生抗拒學習,或是具有考試焦慮,新評量趨勢即在改變傳統評量所導致的學習問題。回顧 20 世紀,大多數的教室評量被認為是一種提供學習指標的機制,教師的教學、檢測學生的知識、判斷學生的成就,之後就繼續進行下一個單元的教學。然而由於社會的期待、對於學習知識以及動機處理看法等的改變,使得教室中的評量應當具有不同的面貌與意涵。
近年來,教育場域隨著哲學思潮改變的影響,對於知識的觀點從客觀獨立存在的實體,走向認為知識是由個體建構而成;評量觀點也從強調以客觀量化的方式檢測片段的知識,轉而著重問題解決能力,以及師生同儕共同參與的評量。隨著課程改革的觀點、認知與建構取向學習理論與評量之間的逐步相容與一致,對於評量來說也就轉向強調課堂脈絡的評量,因而發展出教室內評量的新趨勢(江文慈,2007;鍾靜、陸昱任,2014)。三者的關係及評量的新趨勢可見右頁上圖,由圖可看出評量的目的從著重正確測量學習結果的評量,轉向關心促進學習的評量,從這樣的轉變,可看出評量與學習的關係愈益密切,有更多的交融。
單元1-2有提到三種評量的目的,分別是「對學習的評量」、「促進學習的評量」,以及「評量即學習」,目前的評量仍偏重「對學習的評量」,非常缺乏「促進學習的評量」及「評量即學習」,這也是目前評量的危機,我們需要努力加以平衡。在新的結構中,強調增加「促進學習的評量」和「評量即學習」二者的份量,因為課堂評量的焦點是學生的學習,對教師而言是「促進學習」,對學生來說則「即是學習」。在這個轉變歷程中,評量的角色與目的有所轉移,評量不僅止於成績考核,更重
要的是幫助學生學習,進而激勵學生自我改進與主動學習(江文慈,2007)。
如何讓學生主動參與學習評量?其實施方式如下(高博銓,2007;江文慈,2007):
1. 教學活動中更強調學生的自我評量。
2. 師生擁有更多的機會共同來檢視學生學習的進步情形。
3. 教師能與學生一起分享和建構評量的目標。
4. 教師要留意學生在情意領域方面的學習狀況。
5. 鼓勵學生運用自我激勵、自己的才能和知識來做決定及解決問題。
6. 評量後問學生一些反省的問題,思考下一步該怎麼走。
7. 教導學習策略,使學生能使用自我監控,了解自己所知與不知。

Unit 1-8 學習評量的倫理規範

評量不只是一項「技術性活動」(technical activity),而且也是一種「人性化的活動」 (human activity),教室中的評量應用更應重視「評量倫理議題」(ethical issues of assessment)(吳明隆,2021)。「倫理」是一種社會規範的要求,為防範測驗被誤用與濫用,故須訂定評量的倫理規範,並讓評量的使用者遵守。評量的倫理規範原則如下(余民寧,2017;周新富,2019;Payne, 2003):
一、專業的原則
使用測驗前,必須對該測驗的功能、目的、限制、使用方法、適用對象、計分方式與解釋等規定有徹底了解。對教育與心理測量問題與技術、測驗信度與效度分析、測驗誤差來源的了解與解釋、標準化施測過程等,要有專業訓練的知識、豐富的使用經驗,和公正客觀的運用心態。在成就測驗編製方面,要遵照編擬試題的雙向細目表,審慎進行編擬試題,不得任意對外公開所
編擬試題。
二、道德的原則
非獲得當事人的同意(未成年由家長同意),不得將個人資料於著作、演講或討論會中公開或陳述。若學術研究上需要,則要避免當事人被認出來。
受試者有權要求個人資料應被保密和保障,以維護個人身心的安全和基本人權與隱私權。考試成績亦是學生的隱私,教師應盡力維護學生隱私權,避免資訊不當揭露或濫用,例如:段考過後,教師將全班成績影印發給同學,要求帶回去給家長簽名,這就屬於不當揭露。當學生因為成績低落,需要轉介至輔導室進行輔導時,應適時向學生或家長(監護人)說明轉介時輔導教師將獲知其個人訊息與資料。雖然學生有權要求被尊重與被保密,然而學生大多是未成年人,對其隱私權的行使會受到部分的限
制。
三、倫理的原則
測驗使用者應以維護受試者的福祉為重,行有餘力再兼顧測驗本身的安全性。測驗使用者向受試者解釋測驗分數時,應注意下列原則:
1. 考慮受試者當時身心狀況及家庭背景因素。
2. 避免只給分數,應補充數字背後的意義並輔以相關資料。
3. 應針對解釋事項作建議,切勿替受試者作決定。
四、社會的原則
施測者須考慮心理評估技術是否能被社會所接受。因為教室內包含不同類別的學生,例如:種族、階級、性別、年齡、宗教、能力,教師須關心學生個別差異的存在,因此對弱勢族群表現的解釋要小心謹慎,因其不是標準化評量工具常模團體的代表。另一項基本的倫理標準是教師對待學生的「公平性」(fairness),當實施評量時,避免因學生語言能力受限或文化經驗不利而有偏見或不公。教師因學生評量結果未達期望或標準,甚至對學生施予處罰、責備或嘲笑,這樣的行為是違背評量的價值性與教育性,也就是違反專業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