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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諮商:策略與技巧 Group Counseling: Strategies and Skil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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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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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 Jacobs、 Christine J. Schimmel、 Bob Masson、 Riley Harvi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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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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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小蘋 、 劉安真 、 黃慧涵 、 梁淑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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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社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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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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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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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4版 3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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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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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442-12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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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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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B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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頁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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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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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 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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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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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 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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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特價 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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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校閱簡介
程小蘋
程小蘋 美國喬治亞大學諮商心理博士 彰化師範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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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d Jacobs 為西維吉尼亞大學(West Virginia University)諮商與學習科學系(Department of Counseling & Learning Sciences)碩士班教授,同時也是 Impact Therapy Associates 的創辦人兼主任。他教授諮商技術、理論、團體諮商與哀傷諮商等課程,並主持有關團體諮商與影響治療(impact therapy)的工作坊。Ed 另著有五本諮商相關著作,包括:How to Select and Apply Change Strategies in Groups、Impact Therapy: The Courage to Counsel、Leading Groups in Corrections、Impact Therapy,以及Creative Counseling Techniques: An Illustrated Guide。近年來,Ed 持續在世界各地旅行,向諮商專業人員介紹其團體諮商與影響治療的理念。
Christine J. Schimmel 為西維吉尼亞大學諮商與學習科學系之學校諮商方案協調組組長,並擔任該系副系主任。她從事諮商師教育工作逾二十年,教授課程包括學校諮商、諮商技術、團體諮商,以及兒童與青少年諮商。Christine 亦為多本著作之作者,包括:How to Select and Apply Change Strategies in Groups、Impact Therapy: The Courage to Counsel、Counseling Children and Adolescents,以及A School Counselors Guide to Small Groups: Coordination, Leadership, and Assessment。她曾擔任學校諮商師,其教學與研究興趣主要聚焦於學校諮商領域。
Bob Masson 為西維吉尼亞大學榮譽退休教授(Professor Emeritus)。他在該校諮商、諮商心理學與復健諮商學系任教逾三十年,教授課程並督導學生進行實務實習,同時亦曾擔任校內與學院層級之多項委員會職務,並擔任西維吉尼亞州諮商考試委員會委員。Bob 的授課領域涵蓋諮商技術、諮商理論、團體諮商與復健諮商。
Riley Harvill 為位於德州達拉斯之領導力培訓與顧問公司 The HarBeck Company 的總裁。近年來,他的專業工作重心在於為美國與加拿大之警政與消防單位提供個別與團隊教練服務。在共同創立 The HarBeck Company 之前,Riley 曾任教於北德州大學(University of North Texas)諮商師教育系,擔任副教授,教授個別諮商與團體諮商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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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導 論 第2章 團體的階段、歷程與治療性力量 第3章 團體的目的 第4章 團體的計畫和團體聚會的計畫 第5章 團體的開始:開始階段與開始時段 第6章 團體領導者的基本技巧 第7章 聚焦你的團體 第8章 必要的技巧:切斷與引出 第9章 繞圈與配對發言活動的使用 第10章 團體諮商中活動的使用 第11章 團體諮商中活動的介紹、執行與處理 第12章 團體中期階段的領導 第13章 團體中諮商理論的應用 第14章 團體中的諮商與治療 第15章 團體或單次團體聚會的結束 第16章 問題情境的處理 第17章 運用於特定群體的團體諮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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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緒論 在本章中,我們將討論團體諮商的三個重要面向,這些面向不僅能夠幫助梅根,也有助於你更深入理解團體諮商。這三個面向分別是:團體的發展階段、團體動力或團體歷程,以及治療性力量。在本書中,「團體歷程」(group process)與「團體動力」(group dynamics)這兩個術語皆指涉團體成員與領導者之間的態度與互動。不同作者對這兩個術語的定義或許略有差異,但普遍認為兩者意義相近。我們同意Posthuma(2002, p. 7)的看法:「由於兩者之間同時存在著親密且持續的關聯,因此可以交替使用,意指相同的概 念。」至於「治療性力量」(therapeutic forces),則指影響團體動力的各種因素。在本章中,我們將探討理解這三個面向的重要性,以及它們之間的相互關聯。
團體的階段 已有相當的著作述及團體階段的特徵,以及每個階段需用多少時間(Corey, 2016; Gladding, 2020; Yalom & Leszcz, 2020)。然而,一些閱讀資料對某階段所做的描述越加細緻時,卻讓人感到困惑,尤其應用到某些團體,如:討論團體、教育團體,或任務團體;而我們對階段的描述則適用於任何一類的團體。所有的團體,不論團體的類型或領導的風格,均經過三個階段:開始階段、中間(或工作)階段,和終止(或結束)階段。而且也不 論團體只聚會一次或聚會十五次,它都會經過這些階段。因此,團體領導者關注每一個階段是很重要的。
開始階段 所謂的開始階段,是指這段時間是用來介紹以及討論一些主題,像團體的目的、可期待什麼、可能的害怕、團體規範、自在的程度,以及團體運作的內容。在這個階段,成員審視其他的成員,以及他們自己在團體分享的自在程度,對某些任務團體、教育團體和討論團體,他們的話題或討論的議題沒有事前決定,也就是在這個階段,成員決定團體的焦點。開始階段也許僅用第一次團體聚會的部分時間、第一次團體聚會的全部時間,或者前幾次的團體。對某些團體的成員來說,花費超過兩次團體聚會的時間,方才可以產生信任以及自在地分享非表面層次的訊息是很平常的。例如,在監獄裡的團體或為青少年成立的寄宿型療育中心(residential treatment center)的團體,即需要使用多達三次團體聚會的時間,方能發展出可以引領進行生產性的團體工作氣氛。在住宿環境的團體,成員之間的議題,有時候必須於團體進行到工作階段前解決。而由文化相異的成員所組成的團體,開始階段也許 需要持續幾次的團體聚會時間,有時甚至更長,因為,成員初始在不同的人面前分享是非常不自在和尷尬的。對某些團體而言,開始階段可能僅持續數分鐘,因為團體目的明確,且成員之間已具高度的信任與舒適感。例如,若團體成員聚集是為了處理他們對近期共同經歷的事件(如自殺、死亡、暴力行為或自然災害等)的情緒,他們可能只需幾分鐘便能通過開始階段。在教育環境中帶領團體的學校輔導教師,常會發現由於學生對輔導教師已有一定的熟悉與信任感,團體的開始階段往往能較快地進行。然而,領導者常見的一個問題是:在此階段停留過久,過度進行暖身活動,或太多時間講解團體規範與目的,而事實上這些活動並非必要。若領導者在開始階段未能察覺團體的動力與氛圍,可能導致團體在此階段停滯數次團體聚會,進而產生原可避免的團體歷程問題(例如無聊、憤怒、挫折等)。相反地,我們也曾見過有些領導者過於迅速地推進至工作階段,使得團體成員感到不安或不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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